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结算费的收取标准为()

2023-05-26

A:成交面额的0.05%
B:成交金额的0.1%
C:成交面额的0.0%
D:成交金额的0.05%

参考答案:D

对于B股,虽然没有过户费,但中国结算公司要收取结算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结算费是成交金额的0.0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称为结算登记费,是成交金额的0.5‰,但最高不超过5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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