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境外上市的财务顾问应该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报送( )。

2023-05-27

A:持续上市总结报告书
B:招股说明书
C:信息备忘录
D:招股章程

参考答案:A

上市公司境外上市的财务顾问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上市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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