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约定,由甲出资5000元,乙出资1万元,共同购买一辆货车,由丙提供驾驶 技术,从事长途货运,三人共同管理,共同承担责任。三人依约定购买一辆卡车,与A公司签订 合同,为其运输从B电脑公司购买的35台电脑。在B公司提货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实际 交付给甲、乙、丙三人36台电脑。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丙驾驶不慎,造成卡车倾覆,车载电脑全 部毁损。A公司要求甲承担责任,甲辩称乙也有份,只让自己赔偿不公平,而且货物毁损是由于 丙驾驶失误造成的,与自己无关,不愿承担赔偿责任。同时,B公司工作人员此时发现多交付了 一台电脑,便致电A公司,要求其返还该电脑或补齐货款。
以下哪一主体对A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A.甲 B.乙 C.丙 D.B公司

2023-05-29



参考答案:D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管理,按出资比 例分红和承担风险所形成的关系为合伙。本案中,甲、乙、丙分别通过提供资金、劳务等方式,共同从事长途货 运,三人之间属于合伙关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各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或 几个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对于运输过程中,由于丙失误造成的损失,甲与乙均负有连带责任。A公司可以任 意要求甲、乙、丙中一人或几人承担责任。只有B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