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若李某于2005年8月16日在外地与季某签约,约定2006年3月16日向季某购买一台电冰箱,则该合同为()。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可撤销合同

2023-05-29



参考答案:B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则李某与季某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故答案是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