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政府为了道路拓宽工程建设需要,必须征收村民张某宅基地上的6间住房。在集体土地征收还未报省政府批准的情况下,镇政府就根据自己制定的补偿办法,与张某协商房屋补偿问题,但未能达成协议。为了赶工程,镇长下令公务员李某组织人员,趁张某外出期间,将其中的3间住房强行拆除,并把路铺好。道路建成通车后,镇政府既不与张某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也不谈征收剩余3间房屋的问题,致使张某不得不每天忍受往来车辆的噪声困扰。
在本案中,张某受到侵犯的权利有()。

A.财产权 B.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C.名誉权 D.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2023-05-29



参考答案:AB

镇政府将张某的3间房屋强行拆除,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故A选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的相关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张某有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而镇政府不与张某协商补偿或赔偿事宜,侵害了张某要求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故B选项正确。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案例中不涉及侵犯张某名誉权的情形,故C选项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9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査或者非 法侵人公民的住宅。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主要指禁止非法搜査和非法侵人公民的住宅,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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