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一直游手好闲,某日偶然得知好友孙某有存款50万元,便心生歹意。次日,钱某约李某一起喝酒,并告知李某,孙某欠自己20万元一直未归还,如若李某同意帮忙一起索要这笔欠款,便给李某2万元作为酬谢。李某欣然同意。
某日,钱某以一起聚会吃饭为由,伙同李某把孙某邀至家中后便一同把孙某扣押。第二曰,两人对孙某实施暴力,迫使孙某交出20万。孙某无奈便打电话给妻子周某,让周某在附近的某家饭店把钱交给李某。
李某取钱归来之后,发现孙某已经死亡,钱某也已不知所踪。李某因恐慌打电话到公安局报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后公安机关在李某的协助下将钱某抓获归案。经查明,孙某意图逃跑,钱某将其一棒敲死后便畏罪潜逃。
钱某将孙某用木棒敲死并畏罪潜逃应构成何罪?( )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抢劫罪 D.故意伤害罪

2023-05-29



参考答案:C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致人死亡的构成抢劫罪的绪果加重犯, 不另行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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