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刚在回去的路上刚好碰到了同学赵志,他想买一个手机,
李刚遂将手机卖给了赵志,并约定由赵志向张亮付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23-05-29

A: 赵志届时未付款,应由李剐向张亮承担违约责任
B: 赵志届时未付款,应向张亮承担违约责任
C: 李刚无权处分,赵志也知情,如果张亮不予追认并想收回手机,可直接向赵志索要
D: 张亮与李刚是一个买卖关系,李刚与赵志是一个买卖关系,赵志只能向李刚付款,
李刚再向张亮付款

参考答案:A

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依此
,只有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而这也符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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