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张某都在某市做药材生意,王某经常受到张某生意上打压,2011年10月,一价值30万元的 客户订单被张某抢走,王某愤恨不已。一日,王某约赵某(1997年10月生)、刘某(1995年6月生)一起喝 酒,王某对赵某、刘某说:“大哥受张某欺负,你们能否帮大哥出这口气,教训教训张某? ”赵某、刘某二人 说:“大哥的事就是我们的事。”王某说:“好!事成后,我给你们每人一万元。”于是王某带二人指认了张某。2011年11月3日晚,赵、刘二人尾随张某到家门口,用随身携带的棍棒、匕首向张某刺打,张某反 抗,抬腿踢向赵某,使得赵某的匕首刺向张某的大腿动脉血管,导致张某流血过多死亡。赵某回家后,十 分害怕,在家人的规劝下,就到当地的检察院自首。王某在被抓后,还主动交代了他在2010年5月曾盗 窃某单位财务室的5万元现金。
王某构成何罪?( )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伤害罪
C.职务侵占罪 D.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2023-05-29



参考答案:D

D [解析]按照《刑法》第29条的规定,王某构成教唆犯罪,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另外, 因王某还有盗窃某单位财务室5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应以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选项D正 确,选项B错误。王某不具有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 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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