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凌晨2时许,某市一家民办学校英语外教H国人詹姆斯(男,28岁)将在其住所附近拉客招嫖的卖淫女吴某带到其住所嫖宿。在嫖宿过程中,詹姆斯用拳头肆意殴打吴某,致使吴某眼部、鼻子等多处受伤(经过鉴定构成轻微伤)。吴某报警后,警方经调查决定对詹姆斯以殴打他人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以嫖娼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同时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针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23-05-29

A.詹姆斯构成了两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B.对詹姆斯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不正确,应当累加计算,执行行政拘留二十五日
C.警方对詹姆斯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符合法律规定
D.因詹姆斯是外国人,故本案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参考答案:AC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故A项正确,B项错误。第十条:“……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故C项正确。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故D项说法错误。因此选择A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