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贺波驾车上班,李丽驾车同向行驶,两辆车发生刮擦引起争吵。争吵过程中贺波打了李丽一耳光,踢了两脚。后经法定程序鉴定李丽伤情为轻微伤。事后查明,贺波系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丽有孕在身。关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2023-05-29

A.应对贺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B.贺波予以行政拘留,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经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
C.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时,应当告知贺波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权力
D.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时,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贺波家属

参考答案:B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故A项正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予以行政拘留的,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在对贺波给予行政拘留前,必须经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而不是作出处罚决定前。故B项错误。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时,应当告知贺波有权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故C项正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或者依法不执行的情况通知被处罚人家属。”故D项正确。
综上诉述,本题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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