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自2012年起在广东、云南等地流窜作案,多次诈骗,骗得巨额资金。2017年1月,在江苏省某地作案时被抓获,作为江苏省参加侦查此案的公安民警,应该参与的工作是( )。

2023-05-29

A.到广东省收集甲男诈骗的证据
B.在江苏省起诉甲男的诈骗行为
C.在江苏省审判甲男的诈骗行为
D.在云南省某监狱将甲男收监执行刑罚

参考答案:A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作为公安民警,其职权是利用一切线索,去收集甲男诈骗的证据,故A项符合题意,B项是检察院的职责,C项是法院的职责,D项是监狱的职责,因此选择A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