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计划12:15出发以45千米/小时的速度开车前往A市,并于15:45抵达。但他因故延迟到13:05才出发并于15:35抵达。问他实际的行使速度为多少千米/小时?

2023-05-29

A.54
B.57
C.60
D.63

参考答案:D

本题属于基本行程类。
12:15—15:45为3小时30分钟,即3.5小时,13:05—15:35为2小时30分钟,即2.5小时。
方法一:
设实际行驶速度为v千米/小时。根据总路程不变,可列式:45×3.5=v×2.5,解得v=63。
方法二:
路程相同,则时间与速度成反比,时间比为3.5:2.5=7:5,则速度比为5:7,即45:实际速度=5:7,故实际速度=63。
因此,选择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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