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推荐采用酉际认同的罗马I标准,其中有关腹部不适或腹痛时间的规定是 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累及达
A.6 周 B.8 周 C. 10 周
D.12 周 E. 16 周

2023-05-30



参考答案:D

肠易激综合征(IBS)的罗马Ⅱ诊断标准为:(1)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累计有12周(可以是非连 续性)存在腹部不适或腹痛;并有下列特点中至少2项:①症状在排便后缓解;②症状发生伴随排便次数改变;③症状发生伴随粪便性状改变。(2)以下症状不是诊断必备,但属常见症状,这些症状越多越支持 IBS的诊断:①排便频率异常(每天排便?3次或每周?3次);②粪便性状异常;③粪便排出过程异常; ④黏液便;⑤胃肠胀气或腹部膨胀感。(3)缺乏可解释症状的形态学改变和生化异常。请注意:以上为6 版内科学的罗马Ⅱ标准,现7版内科学已改为罗马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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