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无权处分行为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无权处分行为的实施不影响第三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B.无权处分行为中,善意第三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C.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
D.无权处分行为须为法律上的处分

2023-05-30



参考答案:B

【精解】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民事行为,而善意取得属于事实行为,故善意取得不受民事行为的影响,因此,A项正确。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故c项正确。在主要的三类效力待定行为中,如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认知能力范围订立的合同中,善意第三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在无权代理行为中,善意第三人也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唯独在无权处分行为中,合同法并没有赋予善意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故B项错误。无权处分行为中的“处分”须为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不能认定为合同法上的无权处分行为,如消费粮食,则不属于合同法上的处分。合同法上的处分仅限于法律上的处分,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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