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王某将抢劫犯杀死,属于正当防卫
B.王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D.王某前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后面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2023-05-30
参考答案:D
【精解】特殊防卫权与一般防卫权仅仅是在防卫的限度上存在区别,成立特殊防卫同样要求满足一般的正当防卫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但是在宋某昏迷后,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王某杀害宋某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故选D项。
2007-125.麝香的功效有A.活血通经 B.化湿辞秽 C.催产 D.止痛
2023-05-31 学历类研究生
2001-143.有一定毒性的开窍药是A.麝香 B.樟脑 C.皂荚 D.蟾酥
2023-05-31 学历类研究生
1997-138.麝香的功效是A.开窍醒神B.活血散结 C.熄风止痉 D.催产止痛
2023-05-31 学历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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