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于1981年12月31日出生,1999年12月20日甲在户外玩耍,将公民乙的一条价值2万元的名贵品种的狗打死,公民乙于2000年I月3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A.公民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B.公民甲的父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公民甲如有经济能力,应该由公民甲承担赔偿责任
D.公民甲如没有经济能力,应该由公民甲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5-30



参考答案:CD

【详解】
《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此题中,公民甲侵害公民乙的财产权时,未满18周岁,公民乙起诉时,公民甲已满18周岁,原则上应由行为人的原法定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已有负担能力,则应当自己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原法定代理人承担。AB项不够全面,非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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