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是()。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023-05-30



参考答案:C

【详解】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原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处罚”。其基本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其二是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其三是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得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即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的,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规定的含义是:对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犯罪的任何人,在适用法律上应一律平等地被定罪和判处刑罚,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刑事法律之上或逍遥于法律之外。这一原则具体来说有三方面特点:(1)定罪平等。(2)量刑平等。(3)行刑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亦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当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罪行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大小、刑罚的轻重应当相称,重罪重判,轻罪轻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而是诉讼法上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