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2023-05-30



参考答案:

1.在权利性质上,物权为支配权,权利人无需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就能行使其权利,并通过对标的物的直接管领和支配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 权,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行为,一般也不能直接支配债的标的物,而只能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借此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离开债 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债权就无从实现。与此相应,物权是公开化的权利,而债权具有非公开性。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而债权由于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 在,并不具有公示性,设立债权亦不需要公示。 2.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物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即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该一切人均负有不妨害物权人行使权利的义 务(不作为义务),故物权又被称为“对世权”。债权则不然,债权作为一种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主体(债务人)主张权利,即债权人只能请求特定的债务 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而不能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债权。因此,特定债务人的存在是债权的成立要件。 3.在权利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而债权的客体是一种给付行为。 4.在权利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而债权则无。 5.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与债权也有所不同。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新的物权,也不得任意变更物权的内容;而债权(合同之债) 的设定则采取任意主义。 6.在权利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恢复权利人对于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故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如返还原物、排除妨害、防止妨害等,赔 偿损失仅为其补充;而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损害赔偿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