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和刘某(女)为夫妻。王某在结婚时曾提出条件,要求妻子必须与自己信仰同一宗教。当时刘某恰巧信仰该宗教,因而两人结婚。婚后一段时间,刘某的宗教信仰观念发生了变化,王某不满遂起诉至法院以刘某宗教信仰的变化不再符合自己对配偶的要求为理由,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问:请从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角度对此案进行分析。

2023-05-31



参考答案: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个人可以在社会中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公开参加其信仰的宗教的仪式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到迫害或歧视的自由。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个人的权利,信仰与不信仰宗教由公民个人选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在本案中,丈夫以妻子宗教发生变化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侵犯了妻子的宗教信仰自由权。此外,宗教信仰的变化也构不成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定条件,因此丈夫的起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