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若亭疑献决,而囚有番异,则改调隔别街门问拟。二次番异不服,则具奏,会九卿鞠之,谓之圆审。至三四讯不服,而后请旨决焉。”结合以上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材料反映的是哪一项制度?

2023-05-31



参考答案:

(1)这段文字反映了明朝的九卿会审制度。即如果案件已经审理完毕,而犯人仍然翻异不服的,则应当改由其他司法机关重新审理。如果第二次仍然翻异不服的,就应当具拟奏报皇帝,由皇帝命令三法司,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尚书和通政使司等九卿会审,称为“圆审”。如果三次或者四次审理仍然不服,则奏请皇帝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