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五人劫持了甲与乙,然后命令甲杀死乙,否则将杀死甲。甲被逼无奈用绳子勒死了乙。根据刑法规定,甲的行为属于

2023-05-31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C

所谓正当防卫,根据《刑法》规定,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的行为并不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而是针对无辜的第三人,故不是正当防卫,A项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本题中侵害他人生命来保护自己生命,并不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所谓过失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本题中行为人故意进行杀人行为,所以不存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D项错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行为人虽然受到了他人胁迫,但是仍然是出于自己的独立行为完成了杀人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故选C项。但是可以考虑其被胁迫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