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2023-05-31

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
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
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
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

参考答案:A

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本题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选项错误。乙与甲是兄弟,所以乙收养甲的子女适用特殊收养关系中的一种,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此类收养可以不受下列条件的限制:(1)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2)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所以C、D 选项错误。甲乙的收养协议有效且办理了登记手续,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A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