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油罐和货物混存的货场,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盗窃袋内物资,被盗物资遇明火燃烧,甲见状逃离,火势蔓延,造成了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2023-05-31

A.盗窃罪
B.失火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D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甲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目的是盗窃袋内物资,但是货场有油罐,其用打火机烧外包装袋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且甲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持放任的态度,甲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选项正确。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但是本题中的甲在大火燃烧后逃离货场,没有采取任何灭火措施,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甲持放任态度,故不成立失火罪,B选项 错误。甲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甲烧开货物外包装是为了盗窃物资,所以甲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C选项错误。甲的主观故意虽然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但明知货场存有油罐还点燃明火,甲放任了,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甲的行为足以造成人身和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实际上也造成了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而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