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具有行政主导的特点,其表现有

2023-05-31

A.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
B.行政长官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任免立法会议员
C.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
D.行政长官对立法会通过的法案有相对否决权

参考答案:ACD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3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4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 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第50条规定:“香港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 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第7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 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根据上述规定,A、C、D选项正确,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根据此规定,立法会议员是由选举产生,而不是由行政长官任免,B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