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长期在外打工,返乡时恰逢乡人大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情形是( )

2023-05-31

A.选举委员会宣布张某当选无效
B.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
C.张某和其他选民联名提出代表候选人被拒绝
D.选举委员会不同意张某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参考答案:B

《选举法》第10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张某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正确。根据《选举法》第31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有权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C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1条的规定,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代为投票。D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5条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能提起诉讼。本题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