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31
简述唐朝“告诉”制度的限制。
2023-05-31 学历类研究生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亦收赎。余皆勿论。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2)简述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3)唐朝制定此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什么精神?
简述唐代关于自首的规定。
简述《宋刑统》的特点。
简述唐律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唐律中区分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坐赃(“六赃”)的依据是( )
唐代的三司推事是哪三个部门的长官共同审理案件( )
关于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正确的有( )
唐代对以下哪种商品实行禁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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