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本案中,田华的行为

2023-05-31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正当防卫
C.应负刑事责任
D.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BD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
【正确分析】《刑法》明文规定了两种排除犯罪的事由,即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本案中,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綁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选项。
【干扰分析】A选项本案田华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C选项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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