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扩建项目,招标采购进口风力发电设备。按照正常程序开标、唱标,投标人确认了开标记录。其中,日本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价为7480万日元FOB大阪,到货港为上海港,分50个20英尺(1英尺=0. 3048米)的集装箱运输。

评标委员会在进一步评审时发现,该公司随投标文件还送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修改声明,投标价格修改为7480万日元CFR上海。

大阪至上海集装箱货物运费为3740日元/箱。

【问题】

1.该公司送交的投标价格修改声明是否有效?

2.评标委员会确定的评标价格是多少?

2023-06-01



参考答案:

1.(1)该公司送交的投标价格修改声明有效。

(2)理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声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CFR术语与FOB术语相比较,都是在装运港交货,风险划分均以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都是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其主要区别在于办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输责任和费用的承担方不同。在采用CFR术语时,卖方还要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即CFR价格=FOB价格+国际运费。

因此,评标委员会确定的评标价格= 7480 - 3740*50/10000=7461.3(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