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项目经营的住宅小区实行物业服务包干制,该项目在年底向上级公司汇报了一年来的收入如下:①物业服务费收入5,000,000元;②电梯轿厢中设立广告收入50,000元;③为业主进行入户维修收入66,800元;④公共场地租赁收入120,000元;⑤代理业主房屋租赁收入67,500元;⑥设置快递终端设备获得场地使用费收入8600元;⑦代收代发快递获得服务费收入38,000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收入中,有哪几项属于项目部开展多种经营的收入?(8分)

2.上述收入中,哪些收入应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总额为多少元?(6分)

3.上述收入中,哪些收益属于业主?总额不高于多少元?(5分)

4.属于业主的收入应如何使用?(6分)

2023-06-01



参考答案:

1.【参考答案】

上述收入中,属于项目部开展多种经营所得的是:③为业主进行入户维修收入66800元;⑤代理业主房屋租赁收入67500元;⑦代收代发快递获得服务费收入38000元。(注意:①属于常规物业服务收入;②④⑥是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属于营业收入。)

2.【参考答案】

(1)上述收入中,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收入包括:①物业服务费收入;③为业主进行入户维修收入;⑤代理业主房屋租赁收入;⑦代收代发快递获得服务费收入。其总额为:5000000+66800+67500+38000=5172300元。

(2)其他三项属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根据相关法规这些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

3.【参考答案】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因此,上述属于业主的收益包括:②电梯轿厢中设立广告收入;④公共场地租赁收入;⑥设置快递终端设备获得场地使用费收入。

(2)以上收入应当包含物业服务企业的报酬,因此属于业主的收入总额不高于50000+120000+8600=178600元。

4.【参考答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属于业主的收入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如弥补物业服务费用的不足、作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