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3-06-01

A、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生区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B、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C、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
D、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

参考答案:D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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