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勘察企业的下列( )行为,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卞的罚款。
I.勘察文件签字不全
II.勘察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和资质证书印章
III.原始记录不完整
IV.不参加验槽或勘察文件不归档
V.勘察单位越级承揽勘察业务
A. I、II、III B.I、III、IV C. II、IV、V D. I、II、IV

2023-06-01



参考答案:B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程勘察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①勘察文件没有责任人签字或者签字不全的;②原始记录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的;③不参加施工验槽的;④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