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企业出现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处理程序与要求。

2023-06-01



参考答案:

(1)事故报告。 1)《劳动法》规定,国家建立伤亡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发生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企业负责人必须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3)死亡事故报至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报至国务院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4)发生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稳定全体职工的情绪和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5)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故调查。
1)一般事故调查。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配合调查。
①企业出现上述事故,应组成由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第一负责人和企业生产、技术、劳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处理相关事务。
②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由一定级别以上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公安部门、监察部门、检察院以及有关专家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索取有关资料。
企业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其有关人员必须配合调查组的工作,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并为调查组的工作提供一切方便条件。
(3)事故处理。
1)在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后,企业事故领导小组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在处理事故时,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应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同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别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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