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社会工作介入禁毒领域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3-06-02

A.1995年1月20日
B.2017年1日20日
C.2011年6月20日
D.2007年12月20日

参考答案:B

2017年1月20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禁毒社会工作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社会工作介入禁毒领域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