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问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 )。

2023-06-03

A.1/2
B.1/3
C.2/3
D.3/5

参考答案:B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l/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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