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亿万家财的向先生有三个孩子,如今向先生已经90多岁了,为了他的遗产,3个孩子反目成仇,老大雇凶杀死了老三,被判入狱,向先生非常伤心,由于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向先生临终前还是原谅了老大,老大依此想分得父亲的遗产,他的想法对吗?( )

2023-06-03

A.对,因为已经得到了被继承人的原谅
B.不对,因为他为了钱财杀死了自己的兄弟
C.对,即使得不到被继承人的原谅也可以分得财产,只是数量上会相对较少
D.不对,他必须得到老三家人的同意才行


参考答案:B

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是指引起继承人继承权丧失的法律事实发生后,该继承人便永远不再享有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无论被继承人宽恕与否,都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此题中老大故意杀害被承人,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