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组合的建筑,所采取的以下防火分隔措施中不合理的是( )。

2023-06-03

A.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高度1.3m的实体墙
B.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挑出宽度1.0m、长度大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
C.建筑内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1.0m的实体墙
D.住宅部分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为0.8m,在开口之间设置凸出外墙0.5m的隔板


参考答案:D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6.2.5,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要求。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在开口之间设置凸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D选项错误,ABC选项均正确。P1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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