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的以下说法:I.确定的性能目标不应低于“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基本性能设计目标; Ⅱ.当构件的承载力明显提高时,相应的延性构造可适当降低;Ⅲ.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时,多遇地震、设防地震、罕遇地震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分别为0.12、0.34、0.72;Ⅳ.针对具体工程的需要,可以对整个结构也可以对某些部位或关键构件,确定预期的 性能目标。试问,针对上述说法正确性的判断,下列何项正确?
(A)Ⅰ、Ⅱ、Ⅲ、Ⅳ均正确 (B)Ⅰ、Ⅱ、Ⅲ正确,Ⅳ错误 (C)Ⅱ、Ⅲ、Ⅳ均正确,Ⅰ错误 (D)Ⅰ、Ⅱ、Ⅳ正确,Ⅲ错误

2023-06-04



参考答案:A

(A)Ⅰ.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2款;Ⅱ.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3款;Ⅲ.正确,见《抗规》第3.10.3条第1款及第5.1. 4条;Ⅳ.正确,见《抗规》第3.10.2条及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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