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在该市城北区有一栋距道路红线5 米,且平行于道路走向的六层单身宿舍楼。由于情况变化和经济发展,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拟将该单身宿舍楼改建为对外营业的旅馆使用。
  为安排旅馆接待大厅的需要,该单位向城北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一份新建一层接待大厅的申请。经城北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该单位的申请方案,并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工程在施工期间,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两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工程正在进行二层的结构施工。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发现,由城北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接待大厅建设位置实际已侵入了道路红线3 米,并占压了两条现状地下管线。为此,两名执法人员当即找到了该单位法人和工程施工负责人,在核查事实后,填发了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问题】
  试问:该工程被责令停工的原因是什么?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本案?

2023-06-05



参考答案:

(1)该工程被责令停工的原因包括:①建设单位擅自改建,构成违法建设;②新建建筑侵占道路红线,并占压了地下管线。
  (2)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的处理如下:①立即拆除擅自改建的二层结构和侵入道路用地并占压地下管线的这部份违规建筑;②对违法建筑单位依法罚款;③建议追究该工程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责任;④追究城北区城市行政主管部门违规审批责任,并负责赔偿因违规审批而造成的这部份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