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总体规划的城市用地规划的是( )。①确定防洪堤顶及堤内地面最低控制标高;②确定无洪水危害内江河湖海岸最低的控制标高;③确定主、次道路范围的地块的排水走向;④确定城市主干道与公路、铁路交叉口点的控制标高;⑤选择城市主要景观控制点,确定主要景观点的控制标高

2023-06-05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
C.①③④⑤
D.①②④⑤

参考答案:D

总体规划阶段的内容与深度配合城市用地选择与总图布局方案,作好用地地形地貌分析,充分利用与适应、改造地形,确定主要控制点规划标高。总体规划的城市用地规划包括:①分析规划用地的地形、坡度,评价建设用地条件,确定城市规划建设用地;②分析规划用地的分水线、汇水线、地面坡向,确定防洪排涝及排水方式;③确定防洪(潮、浪)堤顶及堤内地面最低控制标高;④确定无洪水危害内江河湖海岸最低的控制标高;⑤根据排洪、通航的需要,确定大桥、港口、码头等的控制标高;⑥确定城市主干路与公路、铁路交叉点的控制标高;⑦分析城市雨水主干路进入江、河的可行性,确定道路及控制标高;⑧选择城市主要景观控制点,确定主要观景点的控制标高。确定主、次道路范围的地块的排水走向是分区规划阶段的用地竖向工程规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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