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将其拥有的一套住宅出租给了许某,租赁期间刘某又将该住宅卖给了张某,刘某与许某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

2023-06-05

A.继续有效
B.自动失效
C.由刘某确定是否有效
D.由张某确定是否有效


参考答案:A

优先效力。又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包括:
①就同一标的物,物权和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当然,“物权优先于债权”也有例外,《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即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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