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住宅小区,2018年6月1日,甲企业将在建的1~3号楼抵押给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8年12月1日,甲企业开发建设4、5号楼。李某与甲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m2的住宅,单价为20000元/m2,并约定面积误差比为2%。房屋竣工后,实测面积为95m2。
若甲企业到期无法清偿债务,乙银行欲实现抵押权,则正确做法为( )。

2023-06-05

A.对1~5号楼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
B.与甲企业协商,将抵押物权属转移给乙银行
C.与甲企业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拍卖、变卖
D.与甲企业协商变卖或拍卖抵押物,并就变卖、拍卖所得优先受偿

参考答案:CD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P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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