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取得某市某区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开发商品住宅。甲公司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乙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被征收人李某就其房屋的性质与甲公司未能协商一致。该项目于2017年10月1日动工,由丙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承包施工。该区私营企业职工王某以抵押贷款方式,于2018年2月以5000元每平米的价格预购了一套80平米的住宅。该项目于2018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王某于2018年9月将该套住宅转让给他人,售房收入44万元。
王某转让该住宅时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元。

2023-06-05

A、100
B、308
C、1100
D、1540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两税”税额仅指“两税”的正税,不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等非税款项。城建税实行的是地区差别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职工王某以抵押贷款方式,于2018年2月以5000元/㎡的价格预购了一套80㎡的住宅,5000元/㎡×80㎡=400000元。王某于2018年9月将该套住宅转让给他人,售房收入44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0%,(440000-400000)元×11%=4400元;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4400×7%=308(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