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教师,自撤销之日起( )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A.—年 B. 二年 C.三年 D.五年

2023-06-06



参考答案:D

《教师资格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