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A市甲建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B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全部价款(含税)1000万元。将部分建筑业务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支付分包款(含税)200万元。甲公司当月在B市应预缴增值税( )万元。

2023-06-07

A.14.55
B.14.68
C.15.53
D.16

参考答案:B

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应该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差额预缴增值税。应预缴增值税=(1000-200)÷(1+9%)×2%=14.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