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类食品,2009年5月发生下列涉税业务:
1.本月向大型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食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00 000元,向个体经营者销售食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00 000元。
2.支付外购材料款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5 200元,发票已于当月申请并通过了认证。
3.因仓库管理不善,部分库存面粉霉烂,经盘点损失面粉10 965元,面粉适用税率为 13%
4.因管理不善,部分食品被盗,经盘点损失食品20 000元。经查该厂生产成本明细账中的有关数据,测算出生产成本中原材料价值8 000元,原材料适用税率为13%。
经盘点损失的食品应转出进项税额为( )元。

2023-06-07

A. 2 600
B. 1 820
C. 1 360
D. 1 040


参考答案:D

经盘点损失的食品应转出进项税额=8 000 x 13% =1 0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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