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储存保管玉米1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80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开始清理仓库。2016年10月10日,乙公司把10万公斤玉米交付给甲公司保管。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仓单。2016年11月10日,仓储期间届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不予提取;11月15日,甲公司再次催促乙公司提取仓储物,但乙公司仍不予提取。甲乙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协商未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仓单的说法,正确的有( )。查看材料

2023-06-07

A.存货人拥有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B.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拥有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C.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
D.仓单不属于物权证券

参考答案:ABC

本题考查仓单的效力。仓单具有以下效力:存货人凭仓单领取仓储物的效力;移转仓储物的效力;仓单具有出质的效力。所以答案选ABC。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它是物权凭证,所以D选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