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货主托运一件重10kg,其声明价值为30000元的货物,自北京到广州,体积为60×50×40cm3。运价资料: M 30.00 N 7.84元 Q45 5.88元
其声明价值附加费是( )。

2023-06-08

A.145.00
B.147.00
C.148.00
D.149.00


参考答案:A

声明价值附加费=[货物声明价值-(毛重×100)]×5‰=(30000-100×10)×5‰=29000×5/1000=145.00元。
声明价值附加费
当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毛重每千克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时,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托运人办理声明价值时,应在货运单的运输声明栏内注明货物声明价值的金额。托运人未按规定办理货物声明价值,也应在货运单上注明未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托运人办理了声明价值,按照规定应向承运人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
声明价值附加费=[货物声明价值-(毛重*100)]*5‰
每件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50万元人民币,超过50万元人民币时,托运人可分批托运货物,即用几份货运单托运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差额由托运人承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