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5,28,55,( )

2023-06-09

A.72
B.78
C.86
D.160

参考答案:B

数列无明显特征,做差与递推均无规律,且后几项均为合数,考虑因数分解。原数列可分别分解为:1×2,2×3,3×5,4×7,5×11,()。乘号前为连续自然数列,下一项为6;乘号后为连续质数列,下一项为13。则所求项=6×13=78。
故正确答案为B。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