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张某分别出资5 000元和7 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不善欠债2 000元,对该债务双方应承担(? )。
A无限连带责任
B无限按份责任
C有限连带责任
D有限按份责任

2023-06-16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