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发现药品新的不良反应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的时限为

2023-06-20

A.自发现之日起1个月内
B.自发现之日起2个月内
C.自发现之日起1个季度内
D.自发现之日起15天内
E.自发现之日起20天内

参考答案:D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即时报告。